孙建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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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莫XX诉被告建平XXX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韩国XX银行XX分行公司解散纠纷

发布者:孙建辉律师|时间:2017年09月01日|分类:股权纠纷 |45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莫XX诉被告建平XX有限公司、第三人广东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韩国XX银行XX分行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本律师代理被告建平XX有限公司应诉。

    本案系因大小股东之间因分配问题产生意见分歧,小股东无可奈何之下,以公司为被告,诉请解散公司。为了最大限度挽回公司损失,降低该案造成的影响,  本律师代理该案期间,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代表公司与大股东、小股东及第三方银行进行了多次磋商、协调。最终促成大股东、小股东、公司三方达成了一份平衡各方利益的和解协议,大股东付出较小代价对小股东进行补偿,小股东撤诉,使得公司免于被解散、银行也不必担心债权无法回收。

    该案结果符合各方利益最大化原则,当事人、对方、第三方银行等均对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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