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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婚后办证是否要写两个人的名字

2019年11月29日 | 发布者:胡光辉 | 点击:733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一、婚前购房婚后办证是否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婚前购房婚后办证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上加名,只要是婚姻关系,什么时候都可以,只要原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及共有人同意就可以了。二、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的相关规定

一、婚前购房婚后办证是否要写两个人的名字

婚前购房婚后办证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上加名,只要是婚姻关系,什么时候都可以,只要原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及共有人同意就可以了。

二、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的相关规定

购房是你个人购买,婚后办理房产证也是属于婚前购买,即使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婚前财产。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

此种情况下的房屋归属分为以下情况: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如果购房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就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三、父母参与出资购买房屋的情形

《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但是,如果一方提出,父母出资买房子的钱是借给自己的,而不是赠与的,并拿出借条予以证明的。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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