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澍青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离婚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外地人交通事故致死赔偿标准适用何地?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9日|分类:交通事故 |290人看过

外地人交通事故致死赔偿标准适用何地?

  外地人交通事故致死赔偿标准适用何地?外地人交通事故致死赔偿标准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执行。具体的下文为您介绍。

  外地人交通事故致死赔偿标准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受诉法院为侵权行为地(也就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赔偿标准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执行。但是,如果请求赔偿方能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那么受害者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