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澍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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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车后多久可以拿出来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6日|分类:交通事故 |548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扣车后多久可以拿出来

1、 如果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到8项之情况,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

2、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为33天,即: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所以为31天(立案3天 委托3天 检验20天 送达2天 通知领车5天)。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

3、极特殊情况下(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1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二、交通肇事后交警有权扣留车辆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综合上文的介绍,对于交通事故扣车后多久可以拿出来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33条,当然交警作出扣车的决定,此时也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要是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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