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澍青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离婚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悬赏110碗麻辣烫通缉 他做了什么让小店老板下此血本?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7年08月29日|分类:交通事故 |392人看过

近日,柳州市民姚先生发现他店里来了一名反复使用假币的男子,于是决定悬赏110碗麻辣烫“通缉”他。姚先生经营着一家麻辣烫小店,8 月 19 日晚上,店中收到了两张百元面额的假币。看着误收假币的女员工躲在厨房悄悄抹泪,店主决定次日在店门前贴出公告,悬赏110碗麻辣烫征集线索捉拿假币男子。姚先生查看店内的监控录像发现,两张假币是同一名男子分两次使用的。这名男子进入店内,每次都是用一张百元假币购买几元钱的瓶装饮料。除此之外姚先生还发现,该男子两次进店的装束还不一样。第一次,其上身穿着一件红色的短袖T恤;另一次,他在红色T恤外套了一件白衬衣,头上还戴了一顶黄色的摩托车头盔。姚先生发现这些细节之后,决心要把这名男子揪出来。他在店门前贴出了悬赏公告,悬赏110碗麻辣烫征集线索捉拿使用假币的男子,公告上还印有该男子的视频截图。可是一整天过去了,却没有人找姚先生提供线索并领赏。21日,从城中派出所传来消息:这名多次使用假币的男子被警方抓获了。

使用假币是违法行为

用110碗麻辣烫“通缉”使用假币男子,还没有人来领赏就破案了,实在是大快人心。据了解,使用假币的男子明知货币是伪造的情况下还多次使用,并且也因此被处罚过,最后民警依法对这名男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明知是假币而使用,并且使用假币的面额在四千元以下的不构成犯罪,仅是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这样的行为虽然不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是该行为人要受到行政处罚,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和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了用假币换真币,男子换装想瞒天过海,也是没谁了,店老板的“通缉”手法也是滑稽,但无论怎样,持有使用假币否是违法行为,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杜绝使用假币,不要害人害己



资料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