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澍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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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7年08月22日|分类:房产纠纷 |362人看过

发生一房二如何处理?
(一)两份合同均未登记。两份合同均未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在第一个人已过户后又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房是无效的。
遇一房二时购房者怎么维权?
一房二,指出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给两个不同的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
房屋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一房二”,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对其违约的处理与法律适用。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合同法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这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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