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书面房产赠与合同,受赠人可以处分房产吗?
房产赠与,在生活中时有发生,常见的有父母买房给子女,祖父母将名下的房产赠送给孙子女等等。但赠与房产行为,往往仅有口头约定的情形亦并不鲜见,以致受赠人处分赠与房产发生的纠纷时有发生。
什么是处分?
所谓“处分”,通俗讲我的财产我做主,财产的主人可以依法对其所拥有的财产进行买卖、出租、赠与;设置抵押权;抛弃等等。
无书面赠与合同,受赠人不可擅自处分房产
赠与房产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签不签书面的房产赠与合同,但没有签订书面的房产赠与合同的话,房产就无法进行房产赠与公证,双方就无法到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房产过户。
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赠与公证必须要有房产赠与合同(协议),而赠与房产过户必须要有房产赠与合同及房产赠与公证书,否则赠与房产无法过户。
而赠与房产没有进行过户的后果,就是房产实质依然还是赠与人所有的,受赠人看上去是拥有了房屋产权,但实质上并不是。
受赠人没有赠与房屋的产权,自然就不能处分该房产,尤其是不能擅自将房产进行买卖,否则受赠人涉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决方案:补签合同,依法过户
若受赠人确有处分赠与房产的需要的,应当先和赠与人协商,补签房产赠与合同,双方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受赠人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这样一来,在处分房产时,不管是买卖,还是出租,抑或是翻新重建,受赠人都可以自己决定自己做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