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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7年07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580人看过

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曾经恩爱无比的夫妻,面对名存实亡的婚姻时,很多人都不愿再将就过下去。相对于打离婚官司,为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争破头,夫妻双方心平气和地去登记离婚,也是给曾经的婚姻一个好聚好散的结局,而且协议离婚还有时间短、费用低、压力小等优点。在去登记离婚之前,得清楚知道是否满足自愿离婚的条件,否则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离婚的。

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要符合以下条件:

1、两人办理过结婚登记,领了结婚证,如果只是未婚同居或者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但没有领证的,不需要办理离婚。

2、双方当事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一方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3、双方当事人是出于自愿而离婚的。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

4、双方当事人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签订了离婚协议书。

5、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离婚申请,提交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明、婚姻证、离婚协议书等。

签订离婚协议书是自愿离婚中必不可少的步骤,需要了解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还有其他的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1)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离婚原因?婚后有无子女?子女姓名和年龄?由谁抚养?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探望等如何作出合理、妥当的安排?

(2)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由谁承担?

(3)协议书内容必须有“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这样的文字说明。

2、关于离婚协议书的一些注意事项

(1)协议书建议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存盘,来登记时将三份协议书和保存的软盘等一起带来,协议书上的签名和日期必须在登记员面前填写。

(2)登记离婚后如想要变更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民政局无权处理。

(3)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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