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澍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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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买卖的规定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7年07月20日|分类:房产纠纷 |374人看过

一、农村房产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合法转让,但是不得出卖给集体之外的成员。

  而根据《物权法》的房地一体原则,在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也会随之转让,因此,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性质的土地,需具备宅基地转让的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 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 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 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

  二、内部买卖的,需要办理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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