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澍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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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怎么办?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7年06月23日|分类:债权债务 |639人看过

生活中丢失物品的事情是时有发生的,大部分时候因为丢失的物品涉及的金额不大,所以大家都不会去太在意,但其实在生活中还有不少人可能会遇到掉落的物品在日后被自己找到的情况,而拾取人并不归还,那如果遇到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情况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有损于他人而自己获得利益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人应将其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性质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不当受益人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而发生,它不在于制裁受益人的得利行为,而在于纠正受益人不当得利的不合理现象。所以,我国民法原则规定:只要有不当得利的事实存在,就必须予以纠正,不需要追问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如何。 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

此外,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财物,应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诉讼。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捡拾物的情节,不应作侵占罪对待,不能认定为犯罪,不能以刑法惩戒,其行为只能由民事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刑法》第270条明文规定,拾遗拒不交出者,应处以徒刑、拘役和罚金。为防止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就构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犯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拾取到物品后,作为我们个人,其实在法律上对拾取者的义务是有明文规定的,如果没有履行义务的话我们会受到相关的处罚,如果涉及的金额过大的话还会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问题,所以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而且这些东西原本就不是属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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