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澍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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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需要先还债吗?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7年05月09日|分类:债权债务 |337人看过

一、继承遗产需要先还债吗?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6)、其他个人债务。

应当首先用遗产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其次优先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各种债务。但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另外,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第3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180条的规定清偿债务。

有时,各继承人已将遗产分割完毕才发现还有未清偿债务的,这是应按以下办法清偿:

(1)、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

(2)、当法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二、父亲欠的债务儿子要还吗

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并非父债子还,儿子并没有以自己的财产替父亲偿还债务的义务。

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的责任。

若是儿子已将父亲的遗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没有从父亲那里继承到遗产,依据以上条款,儿子没有义务偿还父亲遗留下的债务。

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时候,同时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债务,也就是说此时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进行相应的清偿。当然,要是在没有对遗产进行分割之前就进行了还债的话,那么此时继承人就剩余的遗产进行遗产。所以说,继承遗产需要先还债也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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