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澍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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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离婚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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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离婚房产公证书办理流程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3日|分类:私人律师 |329人看过

 【婚姻家庭】离婚房产公证书办理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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