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澍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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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离婚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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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7年03月02日|分类:行政诉讼 |474人看过

原告起诉

1.法院管辖: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2.离婚起诉书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院立案

在起诉后,法院法院将予以立案。

提交证据

  诉讼当事人应尽量收集抚养权、夫妻财产、债务和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等相关证据。

法院调解

①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应当进行调解,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调和或者调离。

 ②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注意:被告是不受限制的)

③对生效的离婚调解不服的,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开庭审理

法院确定了开庭审理的相关事宜后,会送达传票给原被告,通知开庭的时间、地点。

审限: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适用一般程序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

法院判决

①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②判决书送达15日内,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③离婚判决在生效前,双方不得另行登记结婚。

④判决离婚的案件中,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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