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澍青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离婚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父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一方子女名下的房产分割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7年03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400人看过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产权只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双方没有对房产有相关约定的话,双方父母的出资额相当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吧!

概念解读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双方父母拿钱出来买房的,产权只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另一方子女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房产证上。如果双方对该房产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没有对房产有相关的约定的话,双方父母的出资额相当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对房产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参考案例

案例简介

李某与王某结婚后不久,双方父母决定用积攒半生的血汗钱为这对小夫妻买套住房。经过两家商量后,李某父母出资120万,王某的父母出资80万,在北京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在过户时,产权证上只登记了李某的名字,但是王某与父母想着都是一家人便同意了。3年后,房产市值250万,李某与王某矛盾渐生,二人闹着要离婚。二人离婚后,这套房产应该如何分割呢?

案件分析

首先,李某的父母出资的120万应视为对李某的赠与,王某父母出资的80万应视为对王某的赠与。房产虽然只登记在李某一人的名下,但是二人都有对房产进行出资,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双方对房产并没有做出特殊约定,因此房产可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李某出资60%,王某出资40%,离婚时房产价值250万,李某可分得150万,王某可分得100万。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第二款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