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澍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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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9日|分类:医疗纠纷 |458人看过

医疗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下简称扶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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