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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何时委托检验、鉴定?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4日|分类:交通事故 |609人看过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何时委托检验、鉴定?

  (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3)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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