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澍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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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期间什么情形属于重大立功表现?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6年09月26日|分类:刑事辩护 |528人看过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属重大立功表现:

1、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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