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澍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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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有哪些?

发布者:李澍青律师|时间:2016年08月09日|分类:交通事故 |350人看过

交通事故医疗费有哪些?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不仅包括过去的医疗费用,如治疗费、医药费,也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如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1、挂号费

注: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在确定医药费时,用药原则应当坚持“对症下药”,可用普通药物治疗的伤情,不用昂贵的药物。

用药范围应当控制在公费医疗范畴。

确定医药费用时应将处方和医疗费用发票有机结合起来审查(凡不具有针对性、可用可不用或者用于其他疾病的药品,属于不合理用药)。

注: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

注意要排除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的费用(伤情必要的除处)。

合理转院后,接受医院在原来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检查不可视为重复检查。

注:检查费是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4、治疗费

注: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

住院只于伤重或者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

伤情可以在门诊治愈的受害人,是否可以得到住院费用的赔偿,应从严掌握。

注:住院费是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

注:如器官移植、专家会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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