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婧律师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18670785728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离婚后才发现前夫婚内出轨,还能否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黄婧律师婚姻家事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8次举报

离婚后才发现前夫婚内出轨,还能否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基本案情

1992年,杨女士与张某按当地传统举行结婚仪式,婚后育有4个子女,并于2012年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2016年11月,杨女士发现张某经常夜不归宿,手机里也经常出现与其他女子的暧昧联系,怀疑其有外遇,然而张某拒不承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最终杨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庭审时,张某始终否认自己存在出轨行为,杨女士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两人于2017年9月调解离婚。


离婚后的杨女士原本想平静地重新开始生活,却没想到从亲戚处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张某竟与另一女子在2018年3月产下一女。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杨女士内心深受打击。原来丈夫早就出轨还死不承认,杨女士陷入悲伤之中,整日精神恍惚,甚至有了自杀倾向。思量再三后,杨女士选择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将前夫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法院裁判

宜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017年9月22日,杨女士与张某的夫妻关系经法院调解离婚而终止,而张某在与杨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且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并生育一女,违背了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导致双方离婚。张某的婚内出轨行为,给杨女士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杨女士作为无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应予支持。


最终,经法院酌定,判决张某支付杨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45000元。判决后,张某不服提起上诉,无锡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行为,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并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夫妻互相忠实,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


本案中,杨女士在离婚后发现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出轨行为,张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杨女士的个人感情,导致双方婚姻关系破裂,杨女士作为无过错方,即便已经离婚了,也有权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黄婧律师婚姻家 已认证
  • 18670785728
  •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5.7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4次 (优于95.0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3次 (优于96.7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54566分 (优于99.1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80篇 (优于98.88%的律师)

版权所有:黄婧律师婚姻家事团队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79763 昨日访问量:13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