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家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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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江苏联勤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房产纠纷兼并收购工程建筑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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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发布者:娄家华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704人看过

发包人某公司违法将房屋建设工程违法发包给张某,张某将该工程转包给李某,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张某尚欠李某工程款453万元,发包人某公司欠张某工程款240万元。本律师代理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张某、发包人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张某支付工程款453万元,判决发包人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张某支付253万元工程款,发包人某在所欠工程款240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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