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娄家华律师
执业资质:1320120**********
执业机构:江苏联勤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房产纠纷兼并收购工程建筑股权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娄家华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704人看过
发包人某公司违法将房屋建设工程违法发包给张某,张某将该工程转包给李某,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张某尚欠李某工程款453万元,发包人某公司欠张某工程款240万元。本律师代理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张某、发包人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张某支付工程款453万元,判决发包人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判决张某支付253万元工程款,发包人某在所欠工程款240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无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