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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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区专职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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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要准备什么东西,婚后权力义务有哪些?

作者:张文虎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35次举报


一、义务

1、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

相互忠实义务,主要指配偶性生活排他的专属义务,即只能和自己的配偶性行为。

2、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一方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生活上遇有困难,另一方有义务在精神和经济上予以支持。并不是配偶一方只要是生活窘困另一方都一定要给钱,对于有工作能力而好逸恶劳导致生活窘迫,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其索要扶养费的要求。

二、权利

1、婚后夫妻之间有财产共有的权利

不论双方收入多寡,即使男方收入100万每月,女方只有100元每月,婚后收入都属于二人共有,除非另有约定。一方的继承、受赠也都是由双方共有,指定赠予的除外。

2、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

婚后夫妻一方死亡,除非留有遗嘱,另一方有权继承属于一方生前的财产,任何人不能剥夺。


三、需要准备婚前协议

结婚不单单是个人的事情,它常常牵涉到了整个家庭的利益。父母为了孩子的幸福,凭借自己人生经验的三总结,前来希望孩子起草协议;家族企业老板的婚姻,更是牵涉到整个家族的利益,婚姻成败同家族生意有着直接或间接上的因果联系;有合作关系的生意伙伴,同样不原意对方的婚姻给自己造成任何负担……

很多人都认为,如果不签协议,婚前财产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而事实上,根据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就算没有协议,对于婚前的财产,另一方同样是没有办法在婚姻发生危机时要求主张的。还有一些人认为,这类协议只能在结婚前签署,如果登记再签就没有用了。这也是一个误解,如果在登记结婚后再签署婚内协议,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那么,签署婚前协议究竟有什么作用呢?签署这类协议的目的并不是在于需要对婚前财产保护,而是在于: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

在婚前财产协议中是必须明确的一个问题。这也常常成为婚姻产生纠纷时双方发生争议的一个重要地方。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判定婚前财产的依据是取得时间,对于那些无法明确取得时间的贵重物品,在没有证据证明情况下,就将仍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了。所以,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的一大作用就是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

2、确立双方婚后财产的使用方法以及采用共同财产制还是区别财产制。

新的婚姻法同时明确,结婚后双方的收入等在没有协议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双方采用区别财产制,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情况下就会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见《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事实上,这才是婚前协议的关键点之一。签订婚前协议的另一目的就在于对于长久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希望如何经营、使用、分配自己的劳动所得或其他所得。按照传统的方式,结婚后双方共同共有获得的一切,实际操作中也很少有人提出要求采用区分财产制。

3、确定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义务。

婚姻缔结以后,从一个人的生活变成两个人,如何更好的维持双方感情,提升生活品质,保障生活情趣,防止破坏感情行为等问题也是婚前协议的另一方面内容。当然,这类内容主要还是夫妻双方之间私密性的东西,也没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如果一方违反了约定,也不可能通过法律得到救济。但对于双方的感情生活和家庭稳定而言,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


张文虎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专职律师,在遗产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顾问方面有很深的造诣,经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丰台区
  • 执业单位:北京卓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02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