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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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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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是怎样的

作者:童颖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27次举报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是怎样的

1、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可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一开始你和公司签订就应该是正式的劳动合同,而不存在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签劳动合同时,时长如果是1年,你的试用期最长只能是一个月。如果试用期高达6个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定是三年起。


童颖,女,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超十年。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大学期间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整个大四...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0120********2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