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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发布者:陈妹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523人看过

首先,控告的所有论理说明,都是围绕《刑法》第224条规定的5种犯罪情形。这些是诈骗犯罪中的欺骗行为。行为人有这些欺骗行为,才能认定犯罪: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其次,要证明“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类犯罪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嫌疑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一点在控告材料里要有要充分的体现。

 

关于什么是非法占有的目的,2001年最高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01〕8号中就给出了7种推定情形: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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