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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开齐律师
执业资质:1440320**********
执业机构: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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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文开齐律师|时间:2019年05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364人看过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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