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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常识:劳动争议调解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发布者:文开齐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6日|分类:劳动纠纷 |571人看过

        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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