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开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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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工作信息!

发布者:文开齐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6日|分类:合同纠纷 |518人看过

合同中注明的工作地点、岗位、薪资、工作时间、联系地址必须要与实际相符。

1. 工作地点必须是详细地址。最好是详细到哪个街道哪个门牌号的!“公司业务所在范围”“公司营业地”,甚至还有写“全国”的?如果你的合同上注明的工作地点是以上举例这几个,那么你可以被委派到任何地方去工作了。即便被派去了山沟沟也是合法的……

2. 工作岗位必须相符。

3. 联系地址一定要是能联系到你的地址。这个时候就不要害怕家庭住址暴露了,该暴露的时候还是得露。如果公司需要邮寄文书而你收不到的时候,万一产生什么不好的后果就只能你自己承担了。

(三)加班费约定(关于能挣钱钱的事情大家都上点心好咩!)

《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所以!每天8小时外,每周44小时外的工作时间都列入了加班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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