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不发工资条还是要员工签字是企业内部的财务制度要求,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制度都有效。我估计问这个问题的目的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不让员工拿到书面证据,以免未来出现纠纷以后多了证据”,关于类似这样的问题,我认为不发工资条,只要有证据证明(如名片、工作证、用工名册、签到纪录、同事证明等)也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这里在以前称为事实劳动关系,未来新法不承认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存在企业将付出惨痛代价(双倍工资及无固定劳动合同的默认等);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新法规定了具体的工资数以及发工资的日期,这些工作都不是主要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