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浙江省温州市陈先生与本村经营一养猪场,一家人勤劳朴实,短短几年就利用养殖场收益盖起了六层小楼。然而,当地镇政府以违法建筑为由于2017年3月24日向陈先生送达了《通知》一份,该通知告知陈先生其建设的养殖场系违章建筑,将予以拆除。
对此,盖律师及时指导陈先生对此通知提起了行政复议程序,并在复议申请中详细阐明了该通知并未经过依法调查取证、并未告知救济权利及期限等违法事由,并要求上级人民政府撤销该通知。对此,镇政府同样向复议机关辩称陈先生的养殖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未经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主管部门的审批,系擅自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应予拆除。复议机关在充分考虑盖律师及镇政府的诉辩情况下,采纳了盖律师为当事人的陈述理由,依法撤销了上述通知。
二、律师点评及律师建议
行政机关(通常体现为“镇政府”、“规划局”、“城市管理局”等政府机关)常以违章建筑为由,要求养殖场主停止养殖并限期拆除养殖场,如果该通知是书面形式的(通常体现为“限期拆除通知”、“通知”、“责令限期拆除通知”等),建议各养殖场主不要忽视,针对通知行为,委托专业律师,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