苌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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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职工生育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调整表

发布者:苌勇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1071人看过

合肥市职工生育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标准调整表

分  类

 

原结算标准(单位:元)

调整后最新结算结算标准(单位:元)

净提高待遇幅度(单位:元)

门诊

产前检查

500

800

300

3个月以下

门诊

流产

120

300

180

药流

300

0 

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

80

120

40

住院

3个月以下住院流产

400

500

100

3个月以上

7个月以下

住院

流产

1000

1000

0 

药流

800

200

顺产

2000

3000

1000

助娩产

2500

3500

1000

剖宫产

4000

5000

1000

输卵管绝育术

1200

1500

300

输精管绝育术

1000

1500

500

输卵管复通术

3500

3500

0

输精管复通术

3000

3500

500

生育并发症

三个目录内根据项目据实结算

政策不变

 

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

生育当期合并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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