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俊律师网

高度决定视野,角度改变观念,尺度把握人生。

IP属地:贵州

徐俊律师

  • 服务地区:贵州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9:00-22:00

  • 执业律所:贵州三度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595371844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发布者:徐俊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1846人看过举报


(一)诈骗价值6000元不满10万元(电信诈骗3000元不满3万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诈骗价值10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诈骗价值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数额巨大“10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的财物为目标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500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5000次以上的。

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10倍以上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来源:刑事正义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贵州 安顺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595371844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70673

  • 昨日访问量

    7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徐俊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