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晓佳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者:杜晓佳律师|时间:2017年08月21日|分类:债权债务 |367人看过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呢?乍一看,似乎二者代表的意思都是一样的,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也没有高低之分,但他们在法律上所代表的意义实则是有区别的,书写规范也有所不同。

1、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于: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2、总而言之: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3、借条范例:

借条:

今借到xxx(你的名)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于xx年xx月xx日还清。借期内利息为*%,与本金同时还清。借款人:xxxxxxx年xx月xx日

说明:他人向您借款,他给你打借条,不是你给他打借条。这个借条最好是由他自己写。他自己若是实在不会写,应该找别人写,不能你替他写,因为这借条是在你这存放的,如果是你的笔体,以后他说你有填写或改动,你就说不清楚了。千万不要替他写,切记!

4、欠条范例:

欠条:

今欠xxx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定于xxxx年xx月xx日偿还,按照每月3%计算利息。

欠款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5、小结:

我国法律规定没有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但又有规定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却是20年,所以千万不要忽视欠条和借条的区别,请大家一定按照规范来选择欠条和借条,在以后遇到相关纠纷的时候,才能更高效的寻求法律保护。

来源于:华律网整理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