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本条规定的“怀孕期间”的含义?
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发生性关系而造成的怀孕期间,还包括女方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的怀孕期间,以及女方在婚后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期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是指什么?
分娩是指,胎儿脱离母体作为独自存在的个体的一年内时间。
三、“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是什么含义
终止妊娠,即结束怀孕,是指母体承受胎儿在其体内发育成长的过程的终止,胎儿及其附属物胎盘、胎膜自母体内排出是妊娠的终止,包括自然终止和人工终止。
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包括胎儿成活的情形,如果胎儿提前人工终止妊娠后成活,应认定为女方分娩。
本条规定的“终止妊娠”是指自然流产或者人工流产。
四、如法院未发现女方怀孕而判决离婚,宣判后女方发现怀孕而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不必发回重审。
五、女方可以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没有时间限制。
六、尽管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遇到以下四种情形,应当允许男方提出离婚
1.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怀孕、分娩、终止妊娠行为的。
2.双方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急迫事由。
比如女方威胁男方的生命,要杀害男方;或者女方有虐待遗弃男方的行为,拒绝履行扶养义务,或者女方经常侮辱、诽谤男方,公开诋毁男方,损害男方人格尊严等其他严重侵害男方的合法权益的,男方提出离婚不受本条规定时间的限制。
3.女方对男方虐待、家暴男方,男方不堪忍受的。
4.女方对幼儿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如女方虐待、遗弃幼儿,对幼儿不尽抚养义务,从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出发,应当准许男方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