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品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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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

发布者:刘品礼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278人看过


什么是法律上的口头遗嘱?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从以上规定来看,不是死者曾经说过的话就是口头遗嘱了。口头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情况危急
2.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人说过关于遗产继承的内容
4.危急情况消除后,必须用其他形式的遗嘱代替,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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