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的案由是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找我办案的是一审原告,想要上诉。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支付餐饮费九万多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接案后,由于本案涉及的餐饮费发生的时间是1995年到2015年,仔细分析证据能够证明的内容以及对方已经支付过5万多的餐饮费的事实,确定代理方案,最终二审法院根据可认定的证据,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对方支付上诉人餐饮费39500元。 拿到判决书,当事人很满意。我个人认为,接案时,要根据客观证据及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全面分析所要办理的案件,最终确定办案方案。
郗建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