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权律师
刘权律师
广东-湛江主任律师执业10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管制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征

作者:刘权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4次举报

  一、管制是什么意思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二、管制与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3、《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4、《刑法》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5、《刑法》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6、《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注: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刘权律师,男,执业十年,现为广东向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专职律师,担任多家公司、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刘权律师法学功底深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湛江
  • 执业单位:广东向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820********2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