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条件主要是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
主要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它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对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能否变更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婚姻家庭部经常遇到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年龄的增长而随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价因素导致原定抚育费不足等情形。
许仙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