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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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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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属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98次举报

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父母以外的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其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是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核心部分。


  我国未成年子女监护法律体系,由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及地方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构成。


  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人员: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没有上述几种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快手:linyilawyer;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