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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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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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轻易不要撤诉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5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94次举报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诉讼案件中,如果没有实质性的离婚证据,有些法院法官会以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为由动员原告,尤其是没有聘请律师的原告撤诉。如果撤诉还可以退回一半的诉讼费用。对此很多想离婚的原告拿不定主意。我认为,打离婚官司,轻易不要撤诉。

法院动员撤诉在法律上没有瑕疵,目的是通过说服原告撤诉,争取原被告有更好的和解机会,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如果对离婚愿望强烈的原告,撤诉不是明智之举。按照法律规定,撤诉视为未诉,如果撤诉后,再重新起诉时还是相当于第一次起诉。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很多案件是通过两次起诉,甚至更多次诉讼才能达到解除婚姻的目的。如果不撤诉,即使判决不准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那就是第二次了,离婚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

对于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案件,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可以在起诉立案时暂时不涉及财产,交纳很少的诉讼费先将案子立进法院。开庭以后多与法官沟通,结合庭审情况,觉得很有可能判离的情况下,再变更诉讼请求,补交诉讼费,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撤诉,一般情况下,是一种诉讼技巧和策略,或为争取时间,或为中断时效等等。所以,如果原告离婚的欲望强烈,即使知道判离的可能性不大,也不要轻易撤诉。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快手:linyilawyer;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