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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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保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61次举报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快手:linyilawyer;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