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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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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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同内地居民离婚如何办理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18年06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6次举报

华侨与内地居民在中国内地起诉离婚的,应向内地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们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对华侨同国内公民的离婚案件,应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和侨务政策的要求,按照照顾华侨的原则,慎重处理。

1、国内配偶以华侨国外依据重婚为理由提出离婚的,查有实据的,应准予离婚。

2、华侨久不回国,杳无音讯,不尽夫妻义务,国内配偶要求离婚的,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在公告期满后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公告送达后,在上诉期届满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3、国外华侨与国内配偶有通信联系,并汇款供养亲属,国内配偶要求离婚的,华侨不同意离婚的,一般应尽量调节不离。如国内配偶坚决要求离婚,矛盾激化而发生意外事件可能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准予离婚。

4、华侨以国内配偶有不忠行为或其他充足理由提出离婚的,如果查证属实,一般应准予离婚。

5、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按《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快手:linyilawyer;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