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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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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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69次举报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犯禁;
  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
  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注: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将所有的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挥霍,且无力偿还的,或者多卡恶意透支的等等。
  通过阅读上文,我们对信用卡犯罪的类型、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型标准有了一定的认识。信用卡诈骗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类型,我国刑法对信用卡诈骗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违法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判无期徒刑。由此可见信用卡诈骗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是很严重的,大家在使用信用卡时一定要小心谨慎。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快手:linyilawyer;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