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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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34次举报

一、怎么认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存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晓的事项。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因为通常情况下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掌握、了解国家秘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本罪,但性质上不属于渎职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其动机则多种多样,如为了显示自己消息灵通而加以炫耀;为了贪图私利而加以出售;因贪恋女色或碍于情面而泄露;被威胁利诱而提供等等。


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构成本罪,不仅要有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而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不属于情节严重,即使具有泄露行为亦不可能以本罪论处。情节严重与否,则应从泄露国家秘密的密级程度,泄露的次数、时间、后果、目的、动机以及行为人泄露后的前后表现、态度等全方面地进行分忻,综合地加以判断。


2、行为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而又故意加以泄露的,不实行数罪并罚,对之应依照其中的一罪从重处罚。由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属于行为犯,不以情节严重为必要,因此,宜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从重论处。


3、区分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罪的界限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国家秘密制度,后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2)犯罪对象不同。后者的服务对象是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带有很强烈的政治含义。而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获密对象是“不该知道的人”,不限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


4、区分本罪与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界限


(1)犯罪主体不同。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主体限于军人,而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包括有责任能力的所有自然人。


(2)犯罪客体不同。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国防安全和军事利益,这是本罪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要区别所在。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行为发生在战时,法律明文规定了独立的法定刑,提高了量刑幅度。而泄露国家秘密罪中,战时仅可作为衡量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因素。


军人泄露军事秘密的,应以特别法条规定的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治罪。非军人泄露军事秘密,构成犯罪的,仍是本罪,而不是后罪。


事实上,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不仅要有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而且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不属于情节严重,即使具有泄露行为亦不可能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论处。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快手:linyilawyer;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