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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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网络诈骗1万判几年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55次举报

网络诈骗1万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诈骗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补充: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诈骗罪量刑标准: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快手:linyilawyer;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