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确保自身的安全,并按有关规定迅速做好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和过往车辆的安全,避免发生连锁事故。
2、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符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自行撤离现场规定的,可以自行撤离现场,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门处理的,应立即报警,并在交警到达现场后出示本人驾驶证、所驾车辆行驶证及保险证。
在交警到来之前,应该做好下列措施:
1 、打开双跳灯(又叫双闪,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
2 、有拍照手机的,先拍照,一定将两车、标志线拍进去,尽量能够一眼看出实际情况,没有拍照手机的,找粉笔画线,将车轮廓画下来,如果没有带任何可以记录作用的工具,而事故责任判定不会有问题的话,可以靠边撤离现场。
3 、打110报警,说明地点,交警会问你能否移动车辆,能移动要撤离现场。
4 、撤离事故现场,也就是离开高速通道。
5 、和对方司机交谈,互相记下车牌、车型、车辆单位。
6 、警察来了以后,会划分责任,分2种情况:一方全责,双方责任。然后警察会告诉有责方联系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来看现场,开好双份事故责任单以后让双方各自填好详细资料并签名,双方各留一份单子,警察就会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