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07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一:被告人黄某组织被告人王某等人为诈骗嫌疑人提供接收诈骗款的银行卡号,诈骗嫌疑人冒充在阿富汗、叙利亚执行任务的美国人,虚构给中国被害人寄现金需要被害人交纳邮寄费等事实,让国内被害人将钱款打到诈骗嫌疑人指定的银行卡后,黄某让王某等人到银行立即通过ATM机或柜台现支方式取现,按照5%左右的比例扣除取款费用后将所诈骗的现金交给外籍黑人“TATA”等人。被告人黄某共计取款700万余元。被告人黄某个人和组织被告人王某等人,通过银行柜台和ATM取款的方式共计取出现金一千三百万余元。目前查实国内被害人28人,经过律师与被告人黄某的会见,被告人黄某如实说明犯罪经过,自愿认罪认罚,法院认为其认罪态度可给予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黄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