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9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钱某交叉结伙,先后在山东省多地实施盗窃行为,盗窃的部分物品经鉴定价值1.3万余元。被告人钱某与同伙采用翻墙入窗、撬门锁等方式进入多名被害人家中,盗走其家中名烟名酒、瓷具等物品,案发后被告人钱某找到我所律师委托代理辩护,经过我所律师为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被告人钱某与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并给予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就钱某退赔当事人相关损失、当庭认罪态度较好的行为等,认为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