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74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张某分别雇佣被告人刘某等人,以运输垃圾的多少分别与各被告人计算运费。多次将某县多个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雇佣各被告人利用自卸车趁夜间运送至某村一个渗坑内倾倒。经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抽样检测,所倾倒的垃圾含有多种有毒物质,刘某倾倒数量为5车生活垃圾,当地检察院向法院指控,要求依法追究张某、刘某等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找到我所律师委托辩护,我所律师在阅卷后与被告进行多次交流,向法院提出辩护意见,经法院审理,认为我所律师所提出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事实一致,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判决,被告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