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许仙凤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29日 134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刘某将自己办理的银行卡以及让其妻办理的银行卡,以每月9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法院认为,刘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前提下,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此刘某希望我所律师为其辩护,在了解案件经过后,我所律师认为刘某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上缴违法所得,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并向法院提出相关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定刘某认罪、退赃情节,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