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青岛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现将2017年度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有关数据标准统计如下:
1、青岛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598元
2、青岛市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为28285元
3、青岛市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为17969元
4、青岛市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为12006元
2016年青岛市伤残赔偿金具体如下(不含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 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按农村居民标准计算
一级 872960 359380
二级 784764 323442
三级 697568 287504
四级 610372 252566
五级 523176 215628
六级 435980 179690
七级 348784 143753
八级 261588 107814
九级 174392 71876
十级 87196 3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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