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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

发布者:马小债律师|时间:2017年11月21日|分类:债权债务 |330人看过

一、怎么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由借贷双方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到当地公证机关办理,申办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有保证人担保的借贷,应提交保证文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保证人有能力担保的证明。

3、以抵押作为担保借贷的,应提交抵押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抵押物为共有物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共有人是夫妻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借贷合同或抵押借贷合同文本。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合同中,双方约定借贷利息的,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否则,按照无利息借贷处理。

二、办理公证有哪些要求

民间借贷合同只要是符合法律的规定,公证处即会给予办理公证。一般有以下要求:

1、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会审核合同条款的完全性和真实性、合法性,即要求民间借贷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2、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会要求借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当事人可协商约定。

事实上,民间借贷合同一旦签订,只要它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它就已经生效了,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公证也只是加强它的效力而已。由此可见,合同的内容相对而言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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